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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窮,也不能影響到下一代受教權!各級學校陸續開學,為不讓孩子因家庭經濟因素失去就學機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啟動補助機制,針對全市12所公立托兒所有經濟困難家庭的幼童,提供餐點費全免和教保費減免補助;對九十八年被註銷低收入戶資格的民眾,社會局也運用民間資源,協助有就學子女的家庭繳交學雜費,減輕家長負擔,讓學子能安心在校園求學。
除目前就托於公立托兒所的低收入戶家庭兒童或經評估的原住民、危機家庭、特殊境遇婦女之兒童,得免繳或減免教保費及餐點費外,景氣低迷下,為避免更多幼兒因爸媽付不出托育費用無法繼續就托,社會局將家長失業或正申請托育費用減免但尚未核准補助的兒童,列為新增的補助對象,各市立托兒共編列731萬餘元,做為受托弱勢兒童每日餐點費(每餐50元、每月1100元)、購買兒童個人托兒所使用物品、戶外教學或活動等補助之用。
此外,對於繳交教保費有困難的家庭,由社工員評估後協助申請免(減)繳費或運用民間資源協助。據統計,至目前止,各公托具有免(減)繳費用資格的家庭共51戶,其中可申請危機家庭或扶幼計畫補助者23人,餘28人轉由社工員提供協助。
至於就托於保母或私立幼托園所的兒童若家庭經濟有困難符合補助資格,就托於保母者,社會局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000元;就托於托嬰中心、幼托園所者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就托於課後托育中心的國小一、二年級兒童每月最高補助4500元,小三至小六兒童每月最高補助3500元。家長若因失業、家逢變故繳不出子女托育費,均可就近向社會局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詢問,經社工員評估後得予補助。
有關九十八年被註銷低收入戶的民眾,社會局已提供50個家庭61位學子學雜費補助,逾八成集中在私立高中、大專院校,總計補助金額72萬5千餘元。社會局呼籲,若因失去低收資格而影響子女就學的家庭,可主動與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求助。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聞稿
發稿日期:98年2月9日
發稿單位: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聯絡人:張美美科長
聯絡電話:1999轉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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